2020年10月揚州市江都區政府發布通知,要求鎮(園區)、區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村(社區,組)、相關協會等開展“小金庫”專項清理工作。我公司接到通知后,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執行。
首先我公司迅速成立了以單位領導為組長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計劃財務部牽頭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布置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并提出了具體要求,規定了我公司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自查自糾階段的時間,要求各部門、各子公司要正確認識開展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提高思想認識,嚴肅認真對待“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自查自糾工作不能流于形式。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不隱瞞、不回避,堅決清查按要求處理,并及時上報。
經過自查,我公司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財務報銷按照支付審批流程,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杜絕坐支行為。我公司在資產管理、財務票據管理、采購等方面均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未出現違規行為。截止2020年10月31日未發生濫發錢物情況。根據文件要求,我公司將自查自糾結果如實填報在《揚州市江都區“小金庫”專項清理自查表》中,并加蓋公章,再由公司領導、計財部部長簽字,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政府相關部門。此外,我公司在將此次自查自糾結果在公司宣傳公示欄中進行公示,接受全公司及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
圖為公司將自查自糾結果進行公示
通過此次自查自糾工作,不僅提高了我公司全體人員對“小金庫”存在的危害性和嚴重性的認識,而且還進一步加強了我公司人員執行財經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意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將繼續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度的要求,繼續加強資產管理,加強內部控制,接受群眾的監督,杜絕一切違法違紀的行為。
(通訊員:計劃財務部 高丹婷)